解析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的法律规定

作者:安ぷ諾淺陌 |

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是中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民事义务未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在民事诉讼中,受案范围和管辖是指法院处理的案件范围以及处理案件的法院。

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包括以下

1. 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民事权益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依法应当受到保护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民事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的争议。

2. 民事义务未履行: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在民事关系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合同中的债务、侵权行为中的赔偿责任等。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义务未履行而发生的争议。

3. 合同纠纷: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合同纠纷是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

4.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行为导致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5. 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纠纷:人身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基本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因侵犯他人人身权而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6. 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民事诉讼管辖

管辖是指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分工和指定。管辖原则是公正、公平、高效原则,以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1.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的地理位置,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地域管辖分为输入管辖和输出管辖。输入管辖是指案件的原告所在地法院,输出管辖是指案件的原告所在地法院。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省内的民事案件。

2.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的性质和金额,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级别管辖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一定范围内的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

3. 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某些特定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只能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属管辖是为了确保特定领域的纠纷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

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是中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受案范围主要包括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民事义务未履行、合同纠纷、侵权行为、人身权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了解和掌握受案范围和管辖的基本原则,有助于正确处理民事诉讼案件,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解析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的法律规定图1

解析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的法律规定图1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民事义务未履行完毕而发生的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受案范围与管辖问题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的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分析。

受案范围法律规定

(一)一般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民事义务未履行完毕而发生的诉讼。”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民事权益包括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民事义务未履行完毕。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在民事关系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如合同中的债务未履行完毕,或者抚育子女、支付赡养费等义务未履行完毕。

(二)特殊规定

解析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的法律规定 图2

解析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的法律规定 图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下列民事琐事,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 身权受到侵害的;

2. 财产权受到侵害的;

3. 请求承担民事责任的;

4. 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第49条、第50条明确规定了受案范围的具体内容。

管辖法律规定

(一)一般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地域管辖,由当事人依法选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地域管辖主要涉及当事人选择管辖和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两种情况。

1. 当事人选择管辖。当事人对管辖有争议的,可以在起诉状中明确指出,或者向人民法院口头提出。当事人选择管辖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

2. 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应当根据 parties 的意愿指定管辖法院,或者根据案件涉及的法律、地形等因素指定管辖法院。

(二)特殊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嘴唇、耳、眼、鼻、口及手、脚等身体 parts的损伤,应当由事故发生地或者受伤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受案范围和管辖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上。希望本文能为法律行业从业者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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