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事诉讼追诉时效改革与实践探讨

作者:Bad |

民事诉讼追诉时效是指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至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对一般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了调整,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至五年。追诉时效的并未改变其“及时性”的要求,权利人应在时效期间内行使诉讼权利,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如何正确理解、行使追诉时效权利,是当前法律工作者和实践者关注的焦点问题。

2017年追诉时效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一)改革内容

1. 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由原来的三年至五年。

2. 对于涉及权利人 multiple 的诉讼,权利人可以分别主张追诉时效。

3. 对于涉及权利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法定代理人行使追诉时效权利。

(二)改革意义

1. 提高权利保护效率,缩短审判程序。

2. 强化对权利人的保护,防止权利滥用。

2017年民事诉讼追诉时效改革与实践探讨 图1

2017年民事诉讼追诉时效改革与实践探讨 图1

3. 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秩序。

追诉时效的实践探讨

(一)正确认识追诉时效的内涵

追诉时效是指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合理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在追诉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可以行使诉讼权利,如果超过追诉时效,则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正确认识追诉时效的内涵是解决追诉时效问题的关键。

(二)追诉时效的及适用条件

1. 对于一般诉讼时效期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五年。

2. 涉及权利人 multiple 的诉讼,权利人可以分别主张追诉时效。

3. 对于涉及权利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法定代理人行使追诉时效权利。

4. 权利人超过追诉时效期间,但对方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三)追诉时效的行使及法律后果

1. 权利人应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追诉时效的,将丧失胜诉权。

2. 对方当事人应承担因放弃答辩权利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3. 权利人超过追诉时效,但对方当事人自愿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017年追诉时效改革对于提高我国民事诉讼效率和保护权利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法律工作者应正确理解和运用追诉时效规定,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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