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与解释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基本民事诉讼法律,规定了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以下简称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与解释,对于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与解释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我国民事诉讼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内容错误或者基于错误事实的,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对该判决、裁定的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解释
1. 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时间
根据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应为“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为实现诉讼目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请,应当由其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小时内提出。
2. 申请人的生活、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需证明其生活、财产权益受到侵害。这主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法院判决、裁定而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
3. 申请人的申请具有合法性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小时内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遵循法律程序,提交合法的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适用条件及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与解释 图1
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请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的民事判决、裁定都可以申请撤销。以下情况下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申请撤销:
1. 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已经执行完毕的;
2. 判决、裁定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已经执行完毕的;
3. 判决、裁定中的法律效果已经实现,无法再行撤销的;
4. 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且已经履行完毕,无法追缴或者执行的财产已经执行完毕的;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撤销的。
在申请撤销判决、裁定时,当事人还需遵循以下限制:
1.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
3.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程序,提交合法的申请材料;
4.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不得利用非法手段申请撤销判决、裁定,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与解释对于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该条款的深入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为我国民事诉讼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