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最新规定及其适用实践探析

作者:初雪 |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行议的解决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为缓解司法资源紧张、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诉前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Non-Litigious Dispute Resolution),逐渐成为行政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对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详细阐述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最新规定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实践案例进行分析。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最新规定及其适用实践探析 图1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最新规定及其适用实践探析 图1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的概念与意义

1. 概念界定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是指在行政诉讼立案之前,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牵头,组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机制。该程序的核心在于“以调促和”,旨在减少诉讼案件数量,缓解司法压力。

2. 重要意义

(1)分流案件,优化资源配置

诉前调解可以将大量行议在诉讼之外解决,有效降低法院的审判 workload,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以更集中地服务于复杂、疑难案件。

(2)促进实质性化解纠纷

调解程序注重问题的根本解决,而非简单的“程序性结案”。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3)推动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参与诉前调解,可以发现自身执法过程中的不足,并通过整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也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最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的扩大

新司法解释明确,适用于以下案件类型:

(1)行政处罚类案件;

(2)行政强制措施类案件;

(3)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类案件;

(4)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

(5)涉及行政补偿或赔偿的案件。

对于群体性行议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法院可以主动引导当事人参与诉前调解。

2. 程序启动方式

(1)行政机关主动启动

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若发现可能存在争议,可以自行组织调解。

(2)法院依职权启动

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认为案件适宜通过调解解决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的可能性,并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调解程序。

(3)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的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诉前调解申请。

3. 调解组织与调解员的规定

为确保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新司法解释要求:

(1)设立专门的行议调解机构;

(2)调解员应当具备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并接受专业培训;

(3)调解过程可以邀请行政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力量参与。

4. 调解协议的效力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调解与诉讼的衔接机制

(1)调解不成的案件,应当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2)调解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材料可以在诉讼中作为参考依据;

(3)调解成功的案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的实践效果

1. 典型案例分析

以行政处罚案为例:行政机关在对企业作出罚款决定后,双方因对处罚金额存在争议未达成一致。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企业同意分期缴纳罚款,行政机关也承诺优化执法行为。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矛盾,还推动了依法行政的实践。

2. 成效与不足

(1)积极成效

诉前调解程序的实施显著降低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促进了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

(2)存在问题

部分地区的调解机构尚未健全,调解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度也有待加强。

完善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的建议

1. 强化调解组织建设

建议各地设立独立的行议调解中心,并吸纳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建立调解员培训机制,确保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2. 明确调解流程与标准

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案件制定统一的调解流程和标准,避免调解过程中的随意性。对于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案件,应当严格审查行政机关的合法性。

3. 加强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调解成功的案件应当及时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行为,法院应依法予以制裁。

4. 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

建议地方政府与法院建立长期机制,共同推动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最新规定及其适用实践探析 图2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最新规定及其适用实践探析 图2

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的最新规定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一制度的设计与实践,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紧张的问题,还能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实现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随着实践经验的不断和完善,行政法诉前调解程序必将在我囯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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