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缺席判决书送达程序研究

作者:ぁ風の沙ǒ |

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基本方式,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在民事诉讼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并送达判决书。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因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缺席的情况,这就给判决书的送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研究民事诉讼缺席判决书送达程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民事诉讼缺席判决书送达程序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能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参加诉讼,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故缺席时,法院可以进行判决,但判决书应当送达当事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 judgment书应当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在案件所在地居住的,应当送交其所在地或者其他方便当事人收到的地方。”在民事诉讼中,判决书应当送达当事人,但当事人不在案件所在地居住的,应当送交其所在地或者其他方便当事人收到的地方。

民事诉讼缺席判决书送达程序的实践问题及原因分析

民事诉讼缺席判决书送达程序研究 图1

民事诉讼缺席判决书送达程序研究 图1

1. 实践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故缺席时,法院往往无法及时到当事人,导致判决书无法及时送达。另外,当事人因故无法亲自领取判决书,法院又无法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为送达,这给判决书的送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 原因分析

(1) 当事人不及时

当事人因故缺席时,法院无法及时到当事人,导致判决书无法及时送达。可能的原因有:当事人更换或者住址未通知法院,当事人通讯方式不固定,当事人居住地较偏远,法院通讯设施不完善等。

(2) 法院送达手段不足

法院在送达判决书时,采用的手段较为单一,通常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在当事人因故无法亲自领取判决书的情况下,法院又无法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为送达,这使得判决书的送达变得较为困难。

民事诉讼缺席判决书送达程序的完善建议

1. 提高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积极性

为了减少当事人因故缺席的情况,法院应当提高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积极性。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提高案件公开度,增加当事人的参与意愿。

(2) 开展诉讼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参与能力。

(3) 鼓励当事人参与诉讼,对积极参与诉讼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2. 采用多种送达方式,提高判决书送达的成功率

法院在送达判决书时,应当采用多种方式,提高判决书送达的成功率。具体措施有:

(1) 采用、短信等方式通知当事人。

(2) 利用法院内部通讯系统进行送达。

(3) 委托律师、邮寄等方式进行送达。

民事诉讼缺席判决书送达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从多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判决书的送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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