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民事诉讼中的欺诈手法及其法律规制

作者:Night |

“空手套白狼”这一表述在民间常用来形容一种“凭空无据,无本生利”的行为方式。该说法虽带有一定调侃和戏谑色彩,但在法律领域中,“空手套白狼”往往与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欺诈手法相联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谋取不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民事诉讼秩序,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严重侵蚀。

在司法实践中,“空手套白狼”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行为人单独实施的情况,也有组织化、团伙化的诈骗行为。其手段之隐蔽、方式之多样,使得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面临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难题。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尤其是《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空手套白狼”这一现象逐渐被纳入制度化规制范畴。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出发,系统阐述“空手套白狼”的基本概念、具体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并结合司法实践探讨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法律规制路径。

空手套白狼:民事诉讼中的欺诈手法及其法律规制 图1

空手套白狼:民事诉讼中的欺诈手法及其法律规制 图1

“空手套白狼”的法律内涵及表现形式

(一)基本概念界定

在法律语境中,“空手套白狼”这一表述虽非正式的法律术语,但其核心含义与民法中的“欺诈”具有高度关联性。“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制造使人误解事实真相的信息或者情况,使他人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而言,“空手套白狼”主要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虚构事实、伪造证据,以达到通过诉讼程序非法获利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更是对诉讼秩序的严重破坏。

(二)具体表现形式

1. 合同履行中的欺诈

行为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或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诱使相对方提起诉讼,以实现侵占对方财产或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在建设工程领域,承包商可能与发包人签订虚高的工程款结算协议,随后以此为依据向法院主张高额工程款。

2. 虚假诉讼

行为人虚构争议事实,捏造证据材料,炮制出看似合法的诉讼请求。这种行为往往具有组织性和计划性,常表现为“职业讼棍”与实际利益相关者相勾结,意图通过诉讼程序获取不正当利益。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虚假借条、虚增借款本金等手段屡见不鲜。

3. 利用诉讼保全制度

行为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或将他人的合法财产通过“诉讼”途径予以非法占有。这种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难以在时间被发现。

(三)法律后果

1. 对相对方的损害

“空手套白狼”的直接后果是导致无辜者蒙受经济损失。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发包人可能因虚假诉讼而被迫支付远超实际应付款额的资金。

2. 对司法公信力的伤害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民事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此类欺诈行为,不仅会损害司法公正的形象,还可能导致人民群众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度下降。

3. 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追究。《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这一罪名,明确了对该类行为的刑法规制。

典型案例分析

(一)合同履行中欺诈的典型案例

案例建筑公司与甲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完成部分工程后,建筑公司以支付工程款为由将甲诉至法院,并提交了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协议。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该结算协议的金额虚高,且存在明显不符合常理之处。法院认定双方串通,判决驳回起诉,并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法律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合同双方恶意串通,通过虚构工程款数额的方式提起诉讼,意图非法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且触犯了《民事诉讼法》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强制性规范。法院通过对结算协议真实性的审查,及时识破了这一虚假诉讼行为。

(二)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空手套白狼:民事诉讼中的欺诈手法及其法律规制 图2

空手套白狼:民事诉讼中的欺诈手法及其法律规制 图2

案例乙与丙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乙声称丙欠其借款本金及利50万元,并提交了借条、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经审理发现,的“借款”实际并未实际发生,借条内容均属伪造。法院认定乙构成虚假诉讼罪。

法律分析:

在该案例中,行为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的方式提起诉讼,意图非法获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相对方的利益,还严重破坏了司法程序的严肃性。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空手套白狼”行为的防范与法律规制

(一)完善法律制度

1. 加强证据审查力度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加强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真实性的审查。对于明显不符合常理或有明显瑕疵的证据材料,法院应主动进行调查核实。

2. 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通过修订《刑法》,进一步明确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及刑罚标准,确保对实施此类行为的行为人形成有效威慑。

(二)强化司法实践中的防范措施

1. 建立风险提示机制

法院在立案阶段应加强对案件真实性的初步审查,并向当事人发出诚信诉讼告知书,明确告知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

2. 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加强与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虚假诉讼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

1. 完善职业道德规范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伦理,不得参与或协助当事人实施虚假诉讼行为。

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经查实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应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并纳入行业黑名单,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空手套白狼”这一现象虽看似普通,但其背后反映的是民事诉讼秩序面临的严峻挑战。唯有通过制度创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才能有效遏制这一不良风气的蔓延。我们期待未来在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层面能够形成更加完善的防范体系,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全文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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