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文书范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模板及写作要点
刑事附带民事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这种诉讼请求既涉及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追究,也包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内容。刑事附带民事文书作为该类诉讼的核心载体,具有法律效力和实践指导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撰写一份规范、完整且符合法律要求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至关重要。不仅需要准确反映事实经过,明确列举证据,还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文书格式和内容均无瑕疵。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的写作要点,并提供范文模板供参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的特点与法律依据
1. 特点:
双重性:既涉及刑事责任追究,又包含民事赔偿请求。
关联性:基于同一犯罪事实提起诉讼,二者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刑事附带民事文书范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模板及写作要点 图1
时限性:需在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前提出。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7条至156条。
相关司法实践及 precedents。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的基本结构与内容
一份完整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应当明确载明案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在首部注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
原告信息: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0年X月X日
身份证号:略
籍贯:XX省XX市
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138XXXXXXXX
被告信息:
姓名:李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5年X月X日
身份证号:略
籍贯:XX省XX市
现状(如在押):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于XX看守所
3. 案件事实与理由:
案件经过(时间、地点、事件概述):
以时间为序,详细描述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
明确指出被告的犯罪行为及给原告造成的伤害或损失。
证据列举:
医疗费发票
交通费 receipts
财产损失清单及相关凭证(如物品损坏照片、估价报告)
伤残等级鉴定书(如有)
目击证人证言
4. 诉讼请求:
刑事部分:
请求依法严惩被告的犯罪行为,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事部分:
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康复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万元整(¥X0,0.0)。
刑事附带民事文书范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模板及写作要点 图2
5. 结尾部分:
致送机关:列明案件管辖法院名称。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由原告亲自签署,并注明日期。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尊敬的人民法院:
原告:张三,男,1980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略,住XX市XX区XX路XX号, :138-XXXX-XXXX。
被告:李四,男,1975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略,住XX省XX市XX区XX乡XX村,现羁押于XX看守所,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 请求依法追究被告李四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万元整(¥X0,0.0)。
事实与理由:
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X月X日,被告李四因琐事与原告张三发生争执。期间,李四用刀将张三砍伤,导致张三住院治疗30余天。经法医鉴定,张三构成轻伤二级。
证据列举
1.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住院病历;
2. 住院收费票据若干张,合计人民币X万元整;
3. 受害人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明细(月收入人民币X千元);
4. 目击证人王赵六的证言笔录。
诉讼请求
鉴于被告李四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敬礼!
具状人:张三(签名或捺印)
20XX年X月X日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写作要点
1. 事实清楚:
详细记录案发时间、地点、经过,确保叙述逻辑清晰。
2. 证据充分:
列举所有能证明原告损失的凭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 诉讼请求明确:
分别列出刑事和民事赔偿的具体请求事项,金额需详细计算并附清单。
4. 格式规范:
严格遵循法律文书的基本格式要求,包括字体、字号、编号等。
5. 语言简洁准确:
使用正式的法律用语,避免冗长或模糊表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撰写此类文书时,应当注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求明确,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本文所提供的范文和写作要点能够对实务操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
(注:以上内容为法律实践中的通用示例,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在正式诉讼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文书质量和法律效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