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与程序探究

作者:眸光似星辰 |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益的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三个级别。中级人民法院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二级法院,其管辖范围和程序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探究民事诉讼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和程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1.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与程序探究 图1

民事诉讼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与程序探究 图1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民事案件。具体而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地级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民事案件,以及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的涉及重大利益、重大事实或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2.集中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奉行集中管辖原则。即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所辖区域内审民事案件。这一原则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便于当事人诉讼。

3.专署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些特定的民事案件具有专署管辖权。如涉及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诉讼等。这些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程序

1.地域管辖的确定

地域管辖的确定主要依据案件提起的地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向相应的地级人民法院提起。如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视为地域管辖已经确定。

2.集中管辖的适用

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审民事案件后,应根据案件提起的地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纳入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这一程序有利于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集中管理,提高审判效率。

3.专署管辖的实施

中级人民法院对特定民事案件的管辖,一般通过发布管辖通知或公告的方式进行。如涉及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诉讼等,中级人民法院应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发布管辖通知或公告,告知当事人中级人民法院将负责审理此类案件。

本文对民事诉讼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与程序进行了探究。从中级人民法院的地域管辖、集中管辖和专署管辖等方面进行了论述。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和程序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深入了解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和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准确的诉讼指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