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现对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谈判: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单位;
2. 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关资质或经验;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4. 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管理条件。
有意参加竞争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時間內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
1. 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和相关资料;
2. 单位近三年内在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方面的经验和业绩;
3. 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简介和资格;
4. 单位拟采取的项目执行方式和流程;
5. 单位对项目质量和效率的承诺;
6. 单位报价及收费标准;
7. 其他相关材料。
谈判小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有意参加竞争的单位请于指定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将依据响应文件内容和法律规定进行评审,并通知中标单位。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收取报名费,但参加竞争的单位需承担自己的费用。
招标公告: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图1
特此公告。
招标人: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办公室
日期:2021年9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