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及流程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作出的鉴论在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判断案件事实、确定责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鉴定人的出庭作证对于民事诉讼具有重要意义。
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
1. 保障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是案件审理的基础。有时,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可能存在偏差,或者因语言表达不清等原因,导致事实陈述不准确。鉴定人作为专业人士,对案件事实有着较为清晰的认识,出庭作证有助于确保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
2. 提高鉴论的可信度
鉴定人出庭作证,可以现场展示鉴定过程、解答当事人及法官的疑问,有利于增加鉴论的可信度。与当事人、法官间接沟通,有助于消除双方误解,提高司法公信力。
民事诉讼中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及流程 图1
3. 减少诉讼成本
鉴定人出庭作证,可以避免因鉴论存在争议,导致诉讼程序的重复进行,降低诉讼成本。
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流程
1. 鉴定书的出具
鉴定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对案件涉及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鉴定人应当根据事实、证据和专业知识,作出科学、客观、准确的鉴论。
2. 鉴定书的送交
鉴定人将鉴定书送交当事人或者法院,当事人或者法院应当对鉴论进行审查。如果对鉴论有异议,可以请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3. 出庭作证
在民事诉讼中,鉴定人可以作为当事人委托的鉴定人或者法院指定的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应当携带鉴定书、相关证据材料等,到庭接受当事人的询问。
4. 作证笔录
鉴定人出庭作证时,法院应当制作鉴定笔录。鉴定笔录应当记录鉴定人的姓名、资格、鉴论以及当事人、法官的询问内容。
5. 鉴定费用的支付
鉴定费用按照我国《诉讼费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承担。
鉴定人出庭作证对于民事诉讼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鉴定人出庭作证,可以保障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提高鉴论的可信度,减少诉讼成本。当事人、法院应当重视鉴定人出庭作证,确保司法公正、公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