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提起的原因及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提起的原因
民事诉讼提起的原因及法律规定 图1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为解决民事权益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提起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合同纠纷。当事人因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者解除等发生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2. 侵权纠纷。当事人因他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诉讼。
3. 权属纠纷。当事人对财产权或者使用权发生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4. 侵权责任纠纷。当事人因他人民事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提起民事诉讼。
5. 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6. 继承纠纷。当事人因继承关系发生的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7. 其他纠纷。当事人因其他民事权益争议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提起的法律规定
1. 民事诉讼法第65条:当事人对对方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2. 民事诉讼法第66条: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当事人;(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三)符合法定程序。
3. 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事诉讼,应当受理。
4.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
5.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重新审理。
6.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当事人对法院一裁两审的,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7. 民事诉讼法第146条:当事人对法院二裁终审的,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8. 民诉解释第248条: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民事裁決、调解书的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重新审理。
民事诉讼提起的原因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和其他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对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的,应当依法重新审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