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中不予立案的条件及法律规定

作者:噬魂师- |

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法律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提起、审判和执行等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予以立案,并依法进行审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案件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法院不予立案。本文旨在探讨民事诉讼程序中不予立案的条件及法律规定,以期为广大学者和工作者提供参考。

民事诉讼程序中不予立案的条件

(一)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由受理法院通知原告方申请委托诉讼代理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原告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即不能自己进行诉讼活动,那么受理法院应当通知原告方申请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不予立案。

(二)诉讼标的物为他人,且他人不是当事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是指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诉讼标的物为他人,且他人不是当事人,那么法院不予立案。

(三)不符合起诉条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2)证据确凿、充分;(3)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如果当事人不符合这些条件,法院不予立案。

民事诉讼程序中不予立案的条件及法律规定 图1

民事诉讼程序中不予立案的条件及法律规定 图1

民事诉讼程序中不予立案的法律规定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证据确凿、充分;(三)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原告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设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可以不予立案。这些条件包括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标的物为他人且他人不是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等。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遵循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和探讨民事诉讼程序中不予立案条件的平台。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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