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法院审理的对象包括
civil诉讼概念及特性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以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原则: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地位平等,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没有尊卑之分。
2. 自愿原则: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愿参加诉讼,自主决定诉讼方案,自主承担诉讼风险。
3. 公平原则: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偏袒任何一方。
4. intermediary principle: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作为中间人,居中调停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促进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5. 结局原则: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以达到解决当事人争议的目的。
法院审理的对象
1. 当事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或者民事义务未履行完毕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与诉讼 object 不同,诉讼对象是诉讼标的,而当事人是诉讼主体。
2. 诉讼标的: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所争议的民事权益或者民事义务。诉讼标的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民事诉讼中,法院审理的对象包括 图1
3. 法院:民事诉讼中,法院是指依法行使审判权,审判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
4. 法院判决、裁定: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法院审理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1. 起诉:当事人对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或者民事义务未履行完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诉状。
2. 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诉讼条件的,应当受理。
3. 审理: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依法进行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
5. 执行:判决、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裁定的义务。
民事诉讼中,法院审理的对象包括当事人、诉讼标的、法院以及法院判决、裁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的作用,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