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终审:民事诉讼中的一步司法程序
院终审,是指在民事诉讼中, litem aud轴亚相权判断 之 一步司法程序。此程序系以法院之判决,为解决当事人之争议而作出,具有终局性之法律效力。院终审之作出,系基于当事人之诉,且系经过两次之审判程序,方得为之。
院终审之程序,由法院组成合议庭,由法官二人及陪审员二人共同组成。合议庭之成员,系由法院之法官、庭长、审判长指定。陪审员之人数,系根据案件之复杂程度而定。
在合议庭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得提出异议。异议之提出,系以其诉讼请求之成立为前提。法院对于异议,系应进行审查。如异议成立,法院得撤销其判决。
在院终审之审判程序中,当事人得向法院提出陈述。陈述之提出,系以其诉讼请求之成立为前提。法院对于陈述,系应进行审查。如陈述成立,法院得予以采纳。
院终审之判决,系由合议庭作出。合议庭之判决,系根据当事人之诉讼请求、证据、法律及院终审程序之规定,经过审查、辩论、论证之后作出。
院终审之判决,具有终局性之法律效力。判决之作出,得使当事人之诉讼请求得以实现,或使当事人之诉讼请求得以撤销。但判决之作出,不得变更法律之规定。
院终审:民事诉讼中的一步司法程序 图1
院终审之程序,系我国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之程序之一。院终审之判决,对于当事人之权益,具有重大之影响。院终审之程序,系我国民事诉讼中必不可少之程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