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综合辅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与法律规定》
《法考综合辅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与法律规定》 图1
法考综合辅导旨在帮助考生深入理解我国法律规定,更好地应对法考中的综合考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法考综合辅导中经常涉及的一个问题,因此着重介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与法律规定。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
1. 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因同一法律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提起人必须是与共同诉讼的被告有共同权利义务的第三人。
2. 分别诉讼
分别诉讼是指两个当事人因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在分别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提起人必须是与被告有不同法律关系的第三人。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
1. 共同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为共同诉讼,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在共同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允许的。
2. 分别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为共同诉讼,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在分别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并通知被告参加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法考综合辅导中经常涉及的问题,也是考生必须掌握的知识点。在共同诉讼和分别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都是允许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