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现向社会各界招聘編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編外人员共10名,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员5名,办公室文秘5名。
招聘岗位要求
1. 劳动争议仲裁员:
(1)年龄在40周岁以上;
(2)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以上或者相当于本科以上的学位;
(3)具有5年以上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经验;
(4)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办公室文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上;
(2)具有中文、法律、经济、管理、新闻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或者相当于本科以上的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
(4)熟悉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流程和规范,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招聘程序
1. 招聘信息发布:通过温岭市政府网站、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2. 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名者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3. 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岗位知识测试、综合分析能力测试等。
4. 体检:通过面试者需接受健康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合同制员工体检标准》执行。
5. 录用: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经研究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
薪资待遇
1. 劳动争议仲裁员:参照《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合同制员工薪酬体系》执行。
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室招聘公告 图1
2. 室文秘:参照《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室劳动合同制员工薪酬体系》执行。
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提供培训。
2. 招聘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室。
:0576-2223729
联系:广东省温岭市X02路1号
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室所有。
温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室
2022年X月X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