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民事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规定,为了调处历下区内的民事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某甲与某乙双方因某事发生的纠纷,经当事人申请,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以下协议。
调解标的
1. 双方当事人分别为某甲和某乙。
2. 调解标的为:某甲向某乙赔偿人民币100,000元。
调解事实和理由
1. 某甲与某乙系朋友关系。某乙向某甲借款人民币50,000元,约定一年内归还。某甲将借款用于生意投资,但因其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无法按期归还借款。
2. 某乙多次催促某甲归还借款,某甲以各种理由拖延归还。某乙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经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以下协议:某甲同意赔偿某乙人民币100,000元,并承诺在三个月内一次性归还。
协议效力
1. 双方当事人已充分理解并自愿签订本调解书。
2. 本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本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如某甲未能在三个月内一次性归还借款,某乙有权要求某甲按照本调解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本调解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历下区民事调解书 图1
其他约定
1. 本调解书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2. 本调解书的法律适用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执行。
3. 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并对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调解委员会:
日期:2022年9月10日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调解员:
姓名:张三
职务:调解员
签名:________
日期:2022年9月10日
以上为历下区民事调解书全文,共计2100字。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