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刑法中脱逃罪的法律规定及处罚
脱逃罪概述
脱逃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逮捕、关押在押犯人逃脱的行为。我国《刑法》第65条明确规定:“被逮捕、关押在押的犯罪分子, escape的。”对于犯人逃脱,我国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和严厉的处罚。
脱逃罪的法律规定
(一)对于在押犯人逃脱的处理
对于在押犯人逃脱,我国《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对逃脱的犯人,应当追捕归案。”这表明,对于逃脱的犯人,法律有追捕归案的责任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也明确规定:“对于在押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其逃脱。”
(二)对于脱逃行为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于犯人逃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表明,对于犯人逃脱,法律可以從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最底线的要求是必须依法处罚。
脱逃罪的处罚实践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明确规定:“对于逃脱的犯人,应当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追捕。”这为逃脱犯人的追捕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对于逃脱的犯人,相关部门会立即通知当地机关,由机关负责追捕。
对于逃脱的犯人,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如将其名单公布在媒体上,对其进行通缉,或者在逃犯 Reward 制度下,给予一定的奖金。这些措施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追捕,提高逃脱犯人的追捕效率。
1979年刑法中脱逃罪的法律规定及处罚 图1
我国对于脱逃罪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严厉的处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逮捕、关押在押的犯罪分子逃脱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对于逃脱的犯人,相关部门会立即通知当地机关,由机关负责追捕。对于逃脱的犯人,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如将其名单公布在媒体上,对其进行通缉,或者在逃犯 Reward 制度下,给予一定的奖金。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