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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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由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以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作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主体,负责处理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组织、职权、仲裁程序等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与组织

1. 设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两个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组织和程序等内容,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2. 设立方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设立。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组织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

3. 组织结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有办公室、仲裁一处、仲裁二处、仲裁三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处理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处设有多名仲裁员,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任命。仲裁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劳动知识和管理经验。仲裁委员会还设有一名仲裁院长,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仲裁院长负责主持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并对仲裁工作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权范围

1.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基本方式,其主要任务是依法及时、公正、公平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图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图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调解是在仲裁之前,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劳动争议调解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3. 劳动法律政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负责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法律政策服务。劳动法律政策有利于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

1. 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文件。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2. 仲裁 hearing

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应当组织仲裁 hearing。仲裁 hearing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其主要任务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辩论,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3. 裁决

仲裁委员会在仲裁 hearing 结束后,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证据材料、法律适用规则以及劳动法的规定,作出裁决。裁决应当及时、公正、公平地解决劳动争议。

4. 自觉履行裁决

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应当自觉履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如果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在强制执行前,可以对不履行裁决的一方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主管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依法及时、公正、公平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仲裁委员会在设立、组织、职权、仲裁程序等方面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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