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与劳动仲裁院:职责与关系的区分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仲裁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院是劳动仲裁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劳动争议解决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在实际工作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院之间存在一定的职责区分,这对于劳动仲裁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分析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院的职责与关系,以期为劳动仲裁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劳动仲裁委员会
1.概念与性质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指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依法设立,负责审查、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劳动仲裁委员会分为地方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全国劳动仲裁委员会,地方劳动仲裁委员会由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全国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设立。
2.职责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审查劳动争议的申请,判断劳动争议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应当进行仲裁。
(2)调解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对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与劳动仲裁院:职责与关系的区分 图1
(3)仲裁劳动争议:对于当事人未能在调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依法进行仲裁,裁决劳动争议。
(4)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院
1.概念与性质
劳动仲裁院,是指依法设立的,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机构。劳动仲裁院由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职责
劳动仲裁院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接受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院负责接受当事人提出的劳动争议申请,并对其进行登记。
(2)安排仲裁 hearing:劳动仲裁院负责安排劳动争议仲裁的场所、时间和方式,确保仲裁 hearing 的顺利进行。
(3)组织仲裁审理:劳动仲裁院负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保障仲裁审理的公正性、公开性。
(4)送达仲裁裁决:劳动仲裁院负责将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当事人,确保裁决书的效力。
职责与关系的区分
通过以上对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院的职责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两者在劳动争议解决中扮演的角色有所区别。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处理劳动争议,具有较高的裁决权,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而劳动仲裁院主要负责接受、安排劳动争议仲裁,提供场所和服务,其工作重点在于保障仲裁的公正性、公开性。在劳动仲裁工作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院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劳动争议解决的任务。
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院在劳动争议解决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职责和关系上有所区别。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处理劳动争议,具有较高的裁决权;而劳动仲裁院主要负责接受、安排劳动争议仲裁,提供场所和服务。在劳动仲裁工作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院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劳动争议解决的任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