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调解的规定及其实施細則》

作者:恰好心动 |

民事调解规定是指在民事诉讼中,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民事争议的规定。在民事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共识,由第三者(调解员)协调、调解,达成一种协议,解决争议。

民事调解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调解协议的自愿性。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不受任何人的强制或诱导。

2. 调解员的指定。调解员是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道德素质和调解能力。

3. 调解程序的进行。调解员应当在调解程序中公正、客观、中立地执行调解任务,促进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

4. 调解协议的效力。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调解工作的监督。人民法院应当对调解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合法性。

民事调解规定的作用在于:

1. 促进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避免诉讼,减少纠纷成本。

2.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3. 提高审判效率,缓解审判压力。

4.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

《关于民事调解的规定及其实施細則》 图2

《关于民事调解的规定及其实施細則》 图2

民事调解规定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可以促进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关于民事调解的规定及其实施細則》图1

《关于民事调解的规定及其实施細則》图1

民事调解作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种重要纠纷解决方式,旨在通过第三方的居中调解,促使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民事争议,以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我国《关于民事调解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和《民事调解实际操作细則》(以下简称《細則》)为我国的民事调解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本文旨在对《调解规定》和《細則》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期为我国民事调解工作的实践提供参考。

《调解规定》的主要内容

《调解规定》共分為五章,主要内容包括:条至第四条规定了调解的基本原则,即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信、互相尊重的原则,调解组织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调解。第五条规定了调解的基本方式,即调解可以采用书面调解、口头调解和其他方式。第六条规定了调解的基本程序,包括调解前的准备、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地位的确定、调解协议的达成和调解书的制作等。第七条规定了调解的效力,即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规定了调解工作的责任,包括调解组织、调解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細則》的主要内容

《細則》共分為五章,主要内容包括:章规定了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当事人身份的确认、调解申请的递交、调解材料的准备等。规定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地位的确定和调解员的选择,包括当事人地位的确定、调解员的选择和调解员的角色等。规定了调解的基本程序,包括调解的场所、时间、方式等。规定了调解协议的达成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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