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溪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依法设立,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现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 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3. 指导、协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
云溪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图1
4. 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审查、仲裁、执行等工作。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双方共同设立,由一名劳动仲裁员和一名人事仲裁员组成。劳动仲裁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推荐,人事仲裁员由劳动者或者其他组织推荐。仲裁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仲裁程序
1. 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
4. 仲裁裁决应当自裁决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仲裁费用
1. 仲裁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执行;
2. 当事人应当如实承担仲裁费用。
其他事项
1. 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纪律;
2. 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
3.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仲裁事务;
4. 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特此公告。
云溪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今天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