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不给返还的情形及法律规定

作者:the |

彩礼,是指男方为与女方结婚而向女方家庭支付的金钱、财物以及其他物品。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俗,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男方和女方开始关注彩礼的归属问题。在什么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相应的法律规定又是如何呢?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彩礼不给返还的情形

1.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就解除交往,那么彩礼应当予以返还。这是因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双方并未正式确定婚姻关系,因此彩礼的给付与返还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2.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但并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的彩礼是否返还,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彩礼给付后,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彩礼给付后,可以作为女子在婚姻中的的精神支柱和物质保障,因此彩礼不再返还。

3.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死亡

在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如果一方死亡,那么彩礼是否返还,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彩礼给付后,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彩礼给付后,作为女子在婚姻中的精神支柱和物质保障,因此彩礼不再返还。

4.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解除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如果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彩礼是否返还,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彩礼给付后,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彩礼给付后,作为女子在婚姻中的精神支柱和物质保障,因此彩礼不再返还。

彩礼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不成立。”根据这一规定,彩礼给付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解除婚姻关系,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退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准予退婚。男女双方协议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根据这一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未共同生活,彩礼可以作为退婚的条件,退婚后彩礼应当返还。

彩礼不给返还的情形及法律规定 图1

彩礼不给返还的情形及法律规定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死亡,另一方生存的,死亡一方应当死亡前将其财产的一半份额赠与另一方。”根据这一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死亡,另一方生存,死亡一方应当死亡前将其财产的一半份额赠与另一方。彩礼可以作为赠与人的财产,赠与人的继承人有权追索彩礼。

彩礼不给返还的情形主要包括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死亡和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解除婚姻关系。彩礼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条。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彩礼归属问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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