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的条件及法律规定》
民事调解书,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法律文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民事调解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调解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调解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姓名、住址、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调解结果以及调解达成的时间等内容。调解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误或者遗漏。
调解书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调解书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调解书在调解达成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只是一种解决民事争议的途径,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有在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之间才形成法律关系。
调解书的制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调解书的制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调解员或者审判员制作。
调解书应当经过审查。人民法院对调解书应当进行审查,确保调解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会道德标准,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调解书的条件及法律规定》 图2
民事调解书是一种解决民事争议的法律文书。调解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道德标准。
《民事调解书的条件及法律规定》图1
民事调解书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法律文书,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自愿签订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书面协议。民事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具有解决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本文旨在探讨民事调解书的条件及法律规定,以期为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践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
民事调解书的条件
1. 自愿性
民事调解书应当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自愿性是民事调解书的基本原则,也是其与判决书、仲裁书等法律文书的区别所在。当事人自愿签订民事调解书,表明其对争议问题已经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愿意接受法律约束。
2. 合法性
民事调解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调解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明确,并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3. 专业性
民事调解书应当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主持调解并制作。调解人员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充分沟通协商,合理提出调解方案,并主持签订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的规定
1. 民事调解书的形式
民事调解书应当以书面形式制作,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当事人可以要求调解人员将其制作成PDF格式或者其他可编辑的电子文档。
2. 民事调解书的效力
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内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法律机关在审查民事案件时,应当将民事调解书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 民事调解书的变更和解除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人员变更或者解除调解书。调解人员变更或者解除调解书,应当经过当事人同意。变更或者解除调解书,不改变调解书的内容和效力。
法律规定
1.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也可以由调解员制作并签名。”
2. 民商事法律适用规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事法律适用规定》第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也可以由调解员制作并签名。”
民事调解书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有效方式,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民事调解书的条件及法律规定,以便充分利用这一方式解决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调解人员也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主持调解,确保民事调解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