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事调解中心

作者:久等你归 |

江西省民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负责婚姻家庭、民间纠纷、商业纠纷等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机构。中心遵循自愿、公正、公平、保密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职责

1. 负责婚姻家庭、民间纠纷、商业纠纷等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2. 对调解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教育、培训;

3. 参与社会治安、法制建设等工作;

4. 受委托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江西省民事调解中心 图1

江西省民事调解中心 图1

5. 指导下屬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流程

1. 调解申请: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调解,提交相关证据,向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2. 调解受理:中心收到调解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调解条件的,接受调解申请;

3. 调解准备:中心指派调解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前的教育工作,了解案情、收集证据;

4. 调解实施: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采取自愿、公正、公平、保密的原则,进行调解;

5.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和期限;

6. 调解aba: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调解员队伍

1. 调解员选拔:中心挑选具有法律知识、道德品质、调解技能的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

2. 调解员培训:中心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调解能力;

3. 调解员管理:中心对调解员进行日常管理,对调解员的工作质量、调解效率等进行评估,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发展趋势

1. 完善调解制度:中心将不断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方式,完善调解制度,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 加强宣传力度:中心将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认同度;

3. 深化合作机制:中心将与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推动调解工作的开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江西省民事调解中心作为一家专业的人民调解机构,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专业的素质、更加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安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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