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若干规定》

作者:Shell |

关于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若干规定

民事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的数量逐年上升,民事调解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规范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处理,我国于2020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加强对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规范和指导,提高民事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依法进行民事调解活動的單位和人員。具體包括:

《关于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若干规定》 图1

《关于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若干规定》 图1

1. 人民法院调解机构;

2.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机构;

3. 仲裁委员会调解机构;

4. 调解仲裁机构。

逾期履行利息的计算和支付

1. 逾期履行利息的计算。根据《规定》第六条,逾期履行利息的计算,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按照过错方应当支付的利率计算;没有过错方支付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逾期期间,利息计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逾期履行利息的支付。根据《规定》第七条,当事人一方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仲裁委员会,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确定逾期履行利息的计算方法以及金额。

其他相关规定

1. 调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根据《规定》第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调解机构或者仲裁机构,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前,调解机构或者仲裁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一方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2. 调解机构的性质和定位。根据《规定》第九条,调解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民事调解业务的社会组织。调解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调解机构不得作为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一方或者诉讼对方进行诉讼。

3.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根据《规定》第十条,仲裁委员会是由国家 nodal body 设立,依法独立仲裁的机构。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民事纠纷,应当依法设立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仲裁委员会不得与人民法院相互制约。

《关于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发布,对于规范我国民事调解中逾期履行利息问题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逾期履行利息的计算和支付、调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调解机构的性质和定位、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等内容,为我国民事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在今后的民事调解工作中,各级调解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规定,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公正、和谐的调解服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