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仲裁费用的通知

作者:Bad |

劳动仲裁费用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仲裁费用的简称。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的收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日常管理费用等。

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的规定,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标准由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根据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仲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2]5号)的规定,劳动仲裁费的收取标准为:

1. 劳动争议仲裁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件劳动争议案件100元。

2. 劳动争议仲裁费用的收取,应当向当事人收取,并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后,按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收取。

3. 劳动争议仲裁费用的收取,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劳动仲裁费用的使用范围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仲裁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仲裁机构的日常管理费用。

2. 仲裁员、仲裁员助理的工资、福利及其它费用。

3. 仲裁庭的场地、设备及其它相关费用。

4. 仲裁材料的购买及其它相关费用。

5. 仲裁费用的收取、管理、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

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与减免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与减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具体办法由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1.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免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减免劳动仲裁费用。

2.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费用的减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

劳动仲裁费用的监督与管理

为了保证劳动仲裁费用的合理使用,应当加强对劳动仲裁费用的监督与管理,具体措施包括:

1. 建立劳动仲裁费用监督制度,加强对劳动仲裁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2. 建立劳动仲裁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的管理。

3. 建立劳动仲裁费用审计制度,定期对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审计。

4. 对于侵占、挪用或者私分劳动仲裁费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劳动仲裁费用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仲裁费用的简称,包括仲裁费的收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日常管理费用等。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标准由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劳动仲裁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仲裁机构的日常管理费用、仲裁员、仲裁员助理的工资、福利及其它费用等。劳动仲裁费用的收取与减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为了保证劳动仲裁费用的合理使用,应当加强对劳动仲裁费用的监督与管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仲裁费用的通知图1

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仲裁费用的通知图1

各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劳动仲裁委员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劳动仲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劳动仲裁费用事宜通知如下:

劳动仲裁费用包括:

1. 劳动仲裁费:依据《劳动仲裁委员会规则》第三条规定,劳动仲裁费按照案件标的额的1%收取。

2. 仲裁 activity 费:依据《劳动仲裁委员会规则》第六条规定,劳动仲裁机构为处理劳动争议所支出的调查、检查、评估、培训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凭据据实报销。

3. 其他相关费用: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规则》的其他规定,劳动仲裁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劳动仲裁费用减免:

1. 对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减收或者免收劳动仲裁费。

2. 对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减免劳动仲裁费。

3.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符合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优先安排处理,并依法减收或者免收劳动仲裁费。

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仲裁费用的通知 图2

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仲裁费用的通知 图2

劳动仲裁费用缴纳:

1. 劳动仲裁费用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2.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劳动仲裁费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未按照规定缴纳劳动仲裁费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拒绝其申请。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劳动仲裁费用政策废止。

2. 本通知解释权归劳动仲裁委员会所有。

请全体严格遵守本通知的规定,确保劳动仲裁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动仲裁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