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撤诉:附带名与非附带名的区分及撤诉程序
概念与定义
附带名是民事调解书撤诉,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并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又申请撤诉的一种诉讼行为。这种行为是在调解书签订后,当事人对诉讼结果不满意或者发现新的证据,导致原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因此申请撤回已经签订的调解书,重新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撤回已经提起的诉讼。但是,当事人撤回诉讼请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当事人撤回诉讼请求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应当准予撤诉;不符合撤诉条件的,应当裁减、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附带名是民事调解书撤诉的特征与要件
1.附带名是民事调解书撤诉的特征:
(1)调解书已经签订,且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2)当事人申请撤诉,且已经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3)法院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撤诉,不符合条件的,裁减、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2.附带名是民事调解书撤诉的要件:
(1)调解书的签订符合法律规定,调解过程合法、合规;
(2)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内容无异议,或者对调解书的内容已经认同;
(3)当事人提出撤诉申请,且已经向法院提出;
(4)法院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撤诉,不符合条件的,裁减、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附带名是民事调解书撤诉的法律效果
1.对于当事人来说,附带名是民事调解书撤诉可以带来以下法律效果:
(1)减轻诉讼负担,避免二次诉讼;
(2)减少诉讼费用,节省诉讼资源;
(3)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4)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2.对于法院来说,附带名是民事调解书撤诉可以带来以下法律效果:
(1)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审判资源;
(2)有利于促进调解工作,发挥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
(3)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附带名是民事调解书撤诉,是指当事人一方在诉讼过程中,对已经签订的调解书不满意或者发现新的证据,导致原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因此申请撤回已经签订的调解书,重新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方式。这种行为有利于减轻诉讼负担,避免二次诉讼,减少诉讼费用,节省诉讼资源,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民事调解书撤诉:附带名与非附带名的区分及撤诉程序图1
民事诉讼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制度。在民事诉讼中,调解是一种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帮助当事人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调解协议未履行等,这时就需要采用撤诉的方式解决纠纷。重点探讨民事调解书撤诉中附带名与非附带名的区分以及撤诉程序。
附带名与非附带名的区分
在民事调解书中,附带名与非附带名是指调解书中所列明的当事人及其身份信息是否附加在调解书上。具体区分如下:
1. 附带名:在调解书中,当事人及其身份信息需要明确列明,并在调解书上附加。这种情况下,调解书成为了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当事人需要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2. 非附带名:在调解书中,当事人及其身份信息不需要明确列明,只需要在调解书上注明调解过程、调解结果等。这种情况下,调解书只是一种记录调解过程和结果的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撤诉程序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撤诉。撤诉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自愿性:当事人申请撤诉必须出于自愿,不能被他人强迫或者误导。
2. 没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撤诉必须符合国家、社会、集体利益,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
3. 没有损害当事人权益:撤诉必须符合当事人权益,不能损害当事人权益。
4. 符合法律规定: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审核后,如果符合撤诉条件,可以批准撤诉,并通知当事人。
民事调解书撤诉:附带名与非附带名的区分及撤诉程序 图2
民事调解书撤诉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附带名与非附带名的区分是调解书撤诉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明确区分附带名与非附带名,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调解书的内容和效力。撤诉程序的规范化也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