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仲裁委员会调解预受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为保证仲裁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庆阳市仲裁委员会调解预受理公告如下:
庆阳市仲裁委员会调解范围
本仲裁委员会负责调解以下纠纷:
(一)合同纠纷;
(二)侵权纠纷;
(三)财产纠纷;
(四)知识产权纠纷;
(五)与企业相关的劳动纠纷;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纠纷。
庆阳市仲裁委员会调解申请
(一)当事人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向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二)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向本仲裁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三)申请调解应当提交调解协议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庆阳市仲裁委员会调解程序
(一)本仲裁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查,并通知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
(二)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努力调解纠纷;
庆阳市仲裁委员会调解预受理公告 图1
(三)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未达成协议记录,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庆阳市仲裁委员会调解收费
(一)调解收费按照《庆阳市仲裁委员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调解收费标准和方式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终止、修改,将及时公告;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庆阳市仲裁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
庆阳市仲裁委员会
日期:2021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