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仲裁收费标准的公告
劳动仲裁委员会(Han Chinese Labor Arbitration Commission,简称劳动仲裁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一个独立的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职能。
劳动仲裁委的主要职责是:
1. 依法收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应当依法受理。
2. 依法做出仲裁裁决。劳动仲裁委在收到劳动争议案件后,应当依法进行仲裁,并做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书自劳动仲裁委送达之日起生效。
3. 依法调解。劳动仲裁委可以对劳动争议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4. 法律宣传和培训。劳动仲裁委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
5. 统计和上报。劳动仲裁委负责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统计和上报,向上级劳动仲裁机关报告工作。
劳动仲裁委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1. 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保障劳动仲裁委的正常运行。
2. 仲裁一组:负责接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组织仲裁活动,制作仲裁裁决书。
3. 仲裁二组:负责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4. 法制宣传教育部: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
劳动仲裁委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公平、公开。劳动仲裁委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2. 依法独立行使仲裁职能。劳动仲裁委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职能,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 及时、高效。劳动仲裁委应当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快速、便捷的仲裁服务。
4. 尊重当事人权利。劳动仲裁委尊重当事人权利,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劳动仲裁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职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公正、高效的劳动争议仲裁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仲裁收费标准的公告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仲裁收费标准的事宜公告如下:
调整仲裁收费标准的原则
调整仲裁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收费标准能够弥补仲裁机构的日常工作的费用支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收费过高导致当事人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
调整的仲裁收费标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劳动仲裁委员会将调整仲裁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仲裁庭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件案件500元人民币,收费 Include: 仲裁费、公告费、档案费等。
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仲裁收费标准的公告 图2
2. 对于涉及劳动争议的集体诉讼,收费标准按照《人力资源部、中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调整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标准的复函》(劳社部发[2008]20号)的规定执行。即:
(1)涉及劳动关系的争议案件,每件案件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民币。
(2)涉及工资支付、 benefits、女工、未成年工、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争议案件,每件案件收费标准为500元人民币。
收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1.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当事人对仲裁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3.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定期对仲裁收费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收费标准的正常运行。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收费标准废止。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劳动仲裁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
劳动仲裁委员会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