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若干规定
村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是指在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对民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的程序、原则和方法。调解规则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行调解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村民、居睦相处具有重要作用。
调解原则
1. 合法性原则:调解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办事。
2. 公正性原则: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当事人一视,不偏袒任何一方。
3. 自愿性原则: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由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方式、调解人员及调解结果。
4. 及时性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及时进行,避免纠纷扩、久拖不决。
调解程序
1. 调解申请: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调解;不符合条件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当事人。
2. 调解安排: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前,应当指定调解员,并通知当事人。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公正性和沟通能力。
3. 调解过程: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和证据,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当保持中立、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调解员可以采取询问、讲解、分析、对比等方式,帮助当事人理解彼此立场,寻找共同点,达成共识。
4. 调解协议: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起调解协议,也可以由调解员帮助起。调解协议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调解协议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5. 调解记录:调解员应当对调解过程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调解经过、调解结果等。调解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调解规则的实施与监督
1. 调解规则的实施: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守和执行。
2. 调解规则的监督:调解规则的执行情况应当接受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调解规则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3. 调解规则的修改:调解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并征求当事人意见。
村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行调解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村民、居睦相处具有重要作用。调解规则应当遵循合法性、公正性、自愿性和及时性原则,并明确调解程序、调解协议和调解记录等内容。调解规则的实施和监督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以实现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村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若干规定图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规定,为规范村民事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村民事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村民民事纠纷过程中的相关活动。
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和人员
1. 调解委员会的设立。调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居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组成。
2. 调解委员会人员的确定。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上述各类代表采取民主程序产生,调解委员会成员中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占比较大。
3. 调解委员会人员的职责。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调解、协调、教育、引导、帮助等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
1. 调解协议的达成。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2. 调解协议的履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
调解活动的程序
1. 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调解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民事纠纷以及需要调解的事实和理由。
2. 调解准备。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进行调解准备,包括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向当事人介绍调解程序和规则等。
3. 调解过程。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充分沟通,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4. 调解协议的签名。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
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 调解委员会会议制度。调解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解工作,讨论调解案例,经验,改进工作。
2. 调解记录制度。调解委员会对调解过程和结果应当进行记录,保存相关证据,以便 later查阅和处理。
3. 调解报告制度。调解委员会应定期向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调解工作的情况,及时反映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
1. 对违反调解协议一方,另一方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违约责任。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调解,推动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 调解委员会调解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村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若干规定 图2
3. 对于在调解过程中故意作假的当事人、证人等,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previous版本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司法机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