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民事调解中心
鄂州市民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负责全市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事业单位。中心遵循法律为国家制定,遵循法律为国家所定,遵循法律为国家所授,坚持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心简介
鄂州市民事调解中心成立于20XX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湖北省民间纠纷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中心位于鄂州市XX区XX路XX号,占地面积XX平方米,设有办公室、调解室、培训室等多个功能室,现有工作人员XXX名。
中心成立以来,坚持服务当事人、中立调解、免费调解、及时调解、保密调解等原则,积极化解民间纠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中心调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多次获得省、市、级的表彰和奖励。
中心工作职责
1. 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和管理,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
3. 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4. 负责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完善调解员考核评价机制。
5. 负责调解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 参与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心调解流程
鄂州市民事调解中心 图1
1. 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调解,提交调解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2. 中心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前的了解,了解案情、掌握双方诉求。
3. 中心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制定调解方案,指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4.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字同意后生效。
5. 调解协议书生效后,中心对调解结果进行回访,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
中心调解优势
1. 坚持依法调解,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
2. 专业调解员队伍,具备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知识。
3. 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满足当事人对高效、快捷调解的需求。
4. 严格保密制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5. 不断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鄂州市民事调解中心将继续秉承“化解民纷,促进和谐”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的调解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法治鄂州市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