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判决还是裁定?

作者:花刺 |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调解书”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书,但关于其是否属于“判决”或“裁定”的问题,却存在一定的争议和误解。本文旨在通过对相关法律理论的梳理及案例分析,明确民事调解书的性质及其与判决、裁定的区别。

民事调解书的基本概念

民事调解书是指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后,由法院记录并制作的一种文书,用以确认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与判决不同的是,调解书并非基于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裁判,而是对双方合意的固定和认可。

民事调解书:判决还是裁定? 图1

民事调解书:判决还是裁定? 图1

调解书的性质

1. 合意产物:调解书的内容完全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只有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制作调解书。

2. 法律效力:尽管不是判决或裁定,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同等的强制执行力。

调解书与判决的区别

- 形成方式:判决是法院主动裁判的结果,体现了法官的审判权;而调解书则源于当事人的合意。

- 效力来源:判决的效力来源于司法裁判权,而调解书的效力基于双方协议。

调解书与裁定的区别

- 功能定位:裁定主要用于程序性事项,如财产保全、案件管辖等;调解书则是实体问题解决的结果。

民事调解书:判决还是裁定? 图2

民事调解书:判决还是裁定? 图2

中止或恢复执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调解书中可以约定履行期限,并应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的法律后果。若一方未按期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1. 促进和谐: 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有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和谐。

2. 减轻负担: 节省司法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3. 实现共赢: 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往往更有利于权益的实现。

民事调解书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文书,既有其独特的性质和功能,又与判决、裁定有着显着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诉讼工具,推动构建更加和谐高效的司法体系。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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