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债务民事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某公司与甲公司工程款债务纠纷,通过民事调解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调解协议
1. 调解双方: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甲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 调解事由:甲方与乙方工程款债务纠纷。
3. 调解原则: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让互利的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结果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元,乙方放弃对甲方其他债务的追诉权。
2. 甲方应在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 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应向甲方提供正规有效的收据。
4. 本调解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履行和监督
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 如甲乙双方履行情况进行不力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调解协议。
其他约定
1. 本调解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与本案件的原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调解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为民事诉讼,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调解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调解协议的签订,不视为甲乙双方对纠纷的调解是放弃诉讼权利,如甲乙双方在后续过程中仍有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附则
1. 本调解协议如有一般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2. 本调解协议的效力优于后续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书。
3. 本调解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调解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款债务民事调解书 图1
特此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