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阜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阜阳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的事宜公告如下:
选聘仲裁员的基本条件
仲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担任仲裁员的基本条件;
阜阳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公告 图1
(二)在阜阳市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三)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工作经验和仲裁经验;
(四)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仲裁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选聘仲裁员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仲裁员候选人,可以向阜阳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二)阜阳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员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面试、考察等程序;
(三)通过审查的仲裁员候选人,将参加阜阳仲裁委员会举办的仲裁员培训课程,并参加仲裁员考试;
(四)仲裁员考试合格的候选人,将作为阜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予以任命并公布。
仲裁员的职责和权利
仲裁员职责履行仲裁协议、仲裁裁决的执行,以及法律和仲裁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仲裁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根据当事人协议,决定仲裁案件的程序、实体问题的处理方案;
(三)查阅与仲裁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和文献资料;
(四)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参加阜阳仲裁委员会组织的培训、交流和其他活动。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修改,将及时公布;
(二)阜阳仲裁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对选聘仲裁员的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阜阳仲裁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
阜阳仲裁委员会
日期:2023 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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