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

作者:花刺 |

武汉市汉阳区民事调解庭,作为汉阳区人民法院的重要派出机构,肩负着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推进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汉阳区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武汉市汉阳区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围绕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展开,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的制定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纠纷呈现日益的态势。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汉阳区人民法院在过去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进行了制定,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的制定依据

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设立民事调解室,并指定庭长。”根据法律规定,汉阳区人民法院制定了《武汉市汉阳区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以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

2. 司法实践。《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规程》第三十条规定:“调解庭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担任过审判员或者和人民陪审员;(二)具有本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三)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善于协调。”汉阳区人民法院根据司法实践,制定了庭长名单,以保证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的内容

1. 庭长名单

汉阳区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如下:

(1)张三,男,45岁,审判员,毕业于大学法律专业,从事法律工作20年,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

(2)李四,女,38岁,人民陪审员,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律专业,从事法律工作15年,熟悉民商事法律业务。

(3)王五,男,52岁,审判员,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法律专业,从事法律工作25年,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

(4)赵六,女,40岁,人民陪审员,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律专业,从事法律工作10年,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2. 庭长职责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调解工作,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 图1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 图1

(2)负责调解庭的日常工作,处理调解案件,参与协调处理重大、复杂民事纠纷。

(3)监督、指导下属调解员的工作,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4)参与研究制定民事调解工作的政策、规范和制度,为民事调解工作提供业务支持。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的意义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的制定,有利于实现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庭长作为调解庭的负责人,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能够更好地协调当事人,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长名单的公布,也让当事人对调解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信任,有利于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汉阳民事调解庭庭长名单的制定和公布,是汉阳区人民法院在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方面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庭长名单的公布,让当事人对调解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信任,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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