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通告:公开招募进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济宁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现公开招募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仲裁员选拔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民主;
2. 依法独立、专业、高效、公正;
3. 注重仲裁员队伍的专业化、国际化、多元化。
仲裁员选拔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35周岁;
2. 具有本科以上或者相当于本科以上的学位,并取得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3. 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社会影响力;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仲裁法及仲裁委员会的规定;
5. 能够胜任仲裁工作,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仲裁员职责
1. 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规定,参加仲裁案件审理;
2. 独立、公正、公开地进行仲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参加仲裁委员会组织的培训、研讨等活动,提高仲裁员队伍的专业水平。
报名及审核程序
1. 符合选拔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报名申请;
2. 仲裁委员会收到报名申请后,将对报名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3. 仲裁委员会根据面试情况,综合评估报名者的符合条件的程度,确定拟任仲裁员名单;
4. 仲裁委员会将对拟任仲裁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事项
1. 本次仲裁员选拔工作,由仲裁委员会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将在济宁仲裁委员会和社交媒体平台发布;
2. 报名者应对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仲裁委员会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 报名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否则仲裁委员会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本次仲裁员选拔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期间的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培训费、面试费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济宁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通告:公开招募进行中 图1
人:王先生
:12345678
:jiangning仲裁委员会@example.com
通信:山东省济宁市济宁仲裁委员会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