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调解书立即生效的相关规定及情形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调解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民事调解书立即生效的相关规定却较为模糊,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实践操作也有所不同。有鉴于此,本文旨在探讨关于民事调解书立即生效的相关规定及情形,以期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指导。
民事调解书立即生效的规定
1. 法律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此在我国法律层面上,民事调解书一旦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
2. 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调解书立即生效,但在《关于适用的解释》第91条中,对民事调解书生效问题作了一定的解释。该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调解书立即生效的情形
1. 调解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调解协议的内容、主体、时间等方面。只有在调解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立即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如果调解书中约定了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时间、方式等,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
2.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在我国,民事调解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只有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内容表示认可,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审阅调解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3. 没有争议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内容没有争议,且愿意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
关于民事调解书立即生效的相关规定及情形 图1
关于民事调解书立即生效的相关规定及情形,主要表现在法律明确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两个方面。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审阅调解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只有在调解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且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民事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