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

作者:锦夏、初冬 |

彩礼返还的定义及性质

彩礼,是指男方为与女方结婚而向女方家庭支付的金钱、物品等财物。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俗,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礼的性质属于赠与,即男方赠与女方的财物,旨在表明其愿意与女方结婚的意愿。如果女方与男方未结婚,或者结婚后,彩礼的返还问题就随之而来。

彩礼返还的判定标准

1. 是否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判断彩礼是否需要返还,需要审查男女双方是否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关系无效:......(四)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有在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彩礼才需要返还。

2. 是否属于可 Return 的彩礼

彩礼的返还,必须符合可 Return 的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下列财物为可Return的:......(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给女方的财物,女方未明确表示不要的。”只有在女方明确表示不要的情况下,男方给女方的财物才可以返还。

彩礼返还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 图1

彩礼返还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 图1

3. 是否有证据证明女方已经收到彩礼

彩礼返还还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已经收到彩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男方在请求返还彩礼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已经收到彩礼。

4. 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已经明确表示不要彩礼

如果女方已经明确表示不要彩礼,那么男方在请求返还彩礼时,也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男方在请求返还彩礼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已经明确表示不要彩礼。

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1. 我国《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关系无效:......(四)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有在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彩礼才需要返还。

2. 我国《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下列财物为可Return的:......(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给女方的财物,女方未明确表示不要的。”只有在女方明确表示不要的情况下,男方给女方的财物才可以返还。

3. 我国《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约定赠与财产的归属,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如果彩礼的返还涉及到合同的履行,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来确定彩礼的归属。

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男方在请求返还彩礼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已经收到彩礼。

彩礼返还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属于可 Return 的彩礼、是否有证据证明女方已经收到彩礼、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已经明确表示不要彩礼。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我国《婚姻法》第7条、第12条以及《合同法》第195条和《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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