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重庆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仲裁委员会”)现拟增聘一批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仲裁员增聘原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本科以上,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律师;
2. 具有本科以上,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设计师、会计师、律师等;
3. 在经济、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
4. 具有其他有助于仲裁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仲裁规则,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仲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员增聘程序
(一) self-citation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仲裁员候选人,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期间,通过重庆仲裁委员会或者直接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交self-citation申请,并附上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材料。
(二)申请审核
重庆仲裁委员会将对仲裁员候选人进行申请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候选人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
(三)公示
通过审核的仲裁员候选人将公示于重庆仲裁委员会,接受社会监督。
(四)任命
重庆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公告 图1
公示无异议的仲裁员候选人,经重庆仲裁委员会 board of directors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予以任命。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解释权归重庆仲裁委员会所有;
(二)仲裁员增聘工作邮箱:cqzc@163.com;
(三)仲裁员增聘工作: 86-23-63839515;
(四)仲裁员增聘工作:中国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8号。
特此公告。
重庆仲裁委员会
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 3 月 24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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