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与民事责任的界定及承担方式
挪用资金罪的界定及特点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挪用资金罪与民事责任的界定及承担方式 图1
1. 犯罪主体特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即具有职务便利的人员。
2. 犯罪客体是公私财产。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包括公司的财产、企业的财产以及其他单位的财产。
3.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占有为目的。挪用资金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情节恶劣。
4. 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挪用资金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本单位的资金,却故意将资金占为己有。
挪用资金罪与民事责任的关系是竞合关系。当行为人犯有挪用资金罪时, Explore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