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规定

作者:Non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所(以下简称“我所”)指定所内民警负责调解处理民事纠纷,现将我所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规定如下:

调解工作的原则

1. 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有据、公正、效率的原则,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

2. 调解工作坚持分工负责,所内民警负主责,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

3. 对涉及民事纠纷的调解,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调解。

调解程序

1. 调解前,调解员应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的目的、原则及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有话要充分陈述,并保证其陈述的真实性。

2.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充分了解案情,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做到公正、客观、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

3.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协议应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 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民事纠纷,调解员应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归档保存。调解员应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调解工作的纪律

1. 调解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

2. 调解员应严格遵守调解纪律,保持客观、公正、公平,不得偏袒任何一方,不得制造、利用民间纠纷,不得利用调解工作牟取私利。

3. 对调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解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调解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1. 上级领导应对我所调解民事纠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

2. 上级领导应对我所调解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调解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派出所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规定 图1

派出所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规定 图1

3. 对我所调解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进行。

我所调解民事纠纷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尊重当事人意愿,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我所调解员应严格遵守调解纪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上级领导应对我所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调解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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