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刑法不作为犯的罪名研究

作者:女郎 |

在刑法理论与实践中,“不作为”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表现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行为人未履行应尽义务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相较于传统的“作为犯”,不作为犯的行为样态更为隐蔽复杂,法律界对其构成要件、定性标准等重要问题也始终保持着持续的研究热度。2013年《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八)》第十二条第四项明确将“明知他人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且具有阻止该行为发生的义务而未履行的不作为行为纳入刑事打击范围,这一司法解释为不作为犯罪的定性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试图从刑法基本理论出发,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与立法发展,系统梳理不作为犯的罪名体系。

刑法不作为犯的罪名研究 图1

刑法不作为犯的罪名研究 图1

不作为犯的基本概念

(一) 不作为犯的概念界定

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某种义务关系,具有履行特定积极行为的能力,但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该义务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这种行为形态与传统刑法中的作为犯相对,以“消极”的表现为特征,本质上仍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

(二) 不作为犯的特征

一是行为表现形式的特殊性,以不积极采取行动为外在特征;

二是行为背后义务关系的特定性,即存在明确的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

三是结果发生的原因力不可忽视,在未履行作为义务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了危害后果。

(三) 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的区别

1. 行为方式不同

2. 义务来源不同

3. 主观心态表现形式不同

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分析

(一) 不作为犯的客观方面

1. 必须存在作为义务

- 法定义务: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保护义务

- 职务性义务:如医生对病患者的救治义务

- 先行行为引发的义务:如将他人带入危险境地后产生的救助义务

2. 必须具有作为可能性

- 行为能力:包括身体能力和认识能力

- 排除障碍:不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义务

3. 危害结果的发生

- 结果发生性:必须是实际发生了严重后果

- 因果关系的认定:需满足条件关联且无其他介入因素阻断因果关系链

(二) 主观方面

1. 故意形态

- 明知不履行作为义务会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仍然放任不管

- 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表现形态

2. 过失形态

- 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未履行作为义务,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

(三) 构成要件间的相互关系

四种要素(作为义务、作为可能性、结果发生、主观心态)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不作为犯的完整体系。需注意的是,在认定过程中应特别审慎地处理因果关系和主观心理状态等关键环节。

不作为犯常见罪名的具体分析

(一) 故意杀人罪中的不作为形态

这是最常见的不作为犯罪类型之一,具体表现为:

1. 监护人拒绝履行救助义务导致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人死亡

2. 明知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救护

3.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而延误救治时机

(二) 故意伤害罪中的不作为形态

这种形态主要见于:

1. 在公共场所目睹暴力侵害行为而不予以制止,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甚至重伤

2. 具有医疗能力的人员对急危患者见死不救

(三) 遗弃罪的不作为表现

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其核心也是不作为。包括:

1. 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抚养赡养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

2. 拒不支付扶养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四) 不作为的其他犯罪类型

1. 侮辱、诽谤罪中的不作为

2. 虐待家庭成员罪中的不作为

3.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不作为

4. 生产销售安全物品犯罪中的不作为

司法实践中对不作为犯的认定难点分析

(一) 义务来源的认定

如何准确判断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作为义务,是认定不作为犯的关键所在。

1. 法定义务的识别标准

2. 约定义务的有效性判定

3. 先行行为引发义务的合理性审查

(二) 作为可能性的证明

在判断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时,实践中常遇到以下困难:

1. 如何证明行为人确实具备相关能力和条件

2. 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复杂因果关系认定

(三) 主观心态的判定

不作为犯的主观方面是构成要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准确认定:

1. 行为人的真实心理状态取证难度大

2. 行为人的知情情况存在模糊地带

3. 判断标准缺乏统一性

刑法不作为犯的罪名研究 图2

刑法不作为犯的罪名研究 图2

(四) 不作为与作为形态混杂情况下的罪名认定

在现实案件中,不作为犯与作为犯往往交织在一起,给准确定性带来了挑战:

1. 需综合考察行为人有无采取相关积极行动

2. 须准确判断主要危害结果系由哪一种行为方式导致

解决疑难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一) 规范不作为义务认定标准

- 建立统一认定依据和操作指南

- 明确判定规则,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二) 完善证据收集和审查机制

- 强化对行为人能力和条件的证明要求

- 重视主观内心状态的客观印证

(三) 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

- 编纂相关指导案例,供司法参照适用

- 加强法官业务培训,提升法律适用能力

准确理解和认定不作为犯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的法律实践环境下,需不断经验教训,探索更完善的理论体系和操作方法,以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依法公正处理。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框架和司法实践,我们能够有效规制不作为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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