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刑法二刷:网络时代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与法律应对

作者:ぼ缺氧乖張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二刷”现象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二刷”,指的是些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为了吸引流量、赚取点击量或满足个人种心理需求,而在网络平台上传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视频、音频或其他类型文件的行为。“刑法二刷”作为刑法领域的一项重要议题,其法律边界与司法实践已经成为学界和实务部门研究的重点。从“刑法二刷”的定义入手,结合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相关案件,深入探讨这一现象所带来的法律问题。

“刑法二刷”的界定与内涵

“二刷”行为表面上看似乎是一种娱乐分享行为,但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运输、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二刷”行为是否构成该罪名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意图的认定与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刑法二刷”是指行为人以营利或满足个人种心理需求为目的,在网络平台上多次(即“第二次传播”)发布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行为。

刑法二刷:网络时代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与法律应对 图1

刑法二刷:网络时代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与法律应对 图1

“刑法二刷”的现实表现形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二刷”行为已经突破了传统的传播方式,呈现出以下几种新的表现特征:

1. 隐蔽化趋势:大部分“二刷”行为通过加密传输、暗网交易等方式进行,具有较强的隐秘性。这种隐蔽化的传播方式使得执法机关在查处过程中面临较大困难。

2. 技术驱动型:借助AI生成技术、“深度伪造”技术(Deepfake),“二刷”行为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制作出更加真的淫秽内容。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犯罪门槛,增加了执法难度。

3. 传播渠道多样化:除了传统的论坛、等外,“二刷”行为还通过朋友圈、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多种渠道进行传播。有些行为人甚至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点对点”传播淫秽内容,规避监管机构的监测。

4. 牟利方式多元化:部分“二刷”行为采取会员制、“赞赏打赏”等方式直接牟利;还有一些行为人通过植入广告、其他商品服务间接获利。这种多样化的牟利模式增加了法律适用上的复杂性。

5. 团伙化趋势明显:执法实践中发现越来越多的“二刷”案件呈现出团伙作案的特点。这些团伙通常分工明确,分别负责内容制作、传播、技术支持等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刑法二刷”的法律评价与司法应对

1. 立法层面的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空间传播淫秽物品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和相关司法解释中。但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来看,现有法律规定在应对新型“二刷”行为时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刑法二刷:网络时代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与法律应对 图2

刑法二刷:网络时代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与法律应对 图2

- 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追究机制:应当进一步明确社交媒体平台对于用户发布内容的审查义务和责任追究标准。

- 增加对技术犯罪的专门规定:针对日益猖獗的技术驱动型“二刷”行为,应当在刑法中增加专门条文予以规制。

- 建立完善的取证规范:由于网络证据具有易删除、难固定的特点,应当出台专门的取证指引,确保案件侦破过程中电子证据的有效性。

2. 执法层面的加强

执法机关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二刷”行为的打击力度:

- 建立健全网络监控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重点网络平台的实时监管。

- 强化跨区域协作机制:针对网络犯罪往往具有跨区域性特点,应当建立更加高效的协作机制,实现案件信息共享、证据快速调取。

- 注重源头治理: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应当注重从根源上切断“二刷”内容的来源。加强对淫秽内容制作源头的查处力度。

3. 司法层面的统一

司法实践中需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 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而对于具有组织性、职业性的团伙犯罪,则应当从严惩处。

- 统一量刑标准:建议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二刷”行为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及量刑指导意见。

“刑法二刷”的社会治理路径

1. 加强网络法治教育

网络平台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平台上设置醒目的法律提示标志,并对用户进行必要的法治教育。学校和家庭也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其媒介素养。

2. 推动技术手段创新

鼓励科技企业开发更加先进的网络监管技术,基于区块链的溯源系统、AI识别过滤系统等,为执法机关提供技术支持。

3.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应当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网络空间的治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司法机关、网络平台、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通过多方协作,织密织牢“二刷”行为的防控网。

4. 注重国际协作

由于网络传播具有跨境特点,“二刷”犯罪往往涉及多个主权国家。加强国际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尤为重要。可以通过参与国际项目、举办跨国执法培训等方式提升国际协作效率。

“刑法二刷”现象是互联网时代特有的产物,其本质是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平台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还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了恶劣影响。面对这一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层面入手,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应对体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二刷”行为可能会呈现出更多新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始终保持着对新型犯罪形态的敏感性,在法律适用和技术手段上不断创完善,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向上的网络空间。只有这样,“刑法二刷”这一社会治理难题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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