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肖像权与隐私权保障及剩余权限探讨

作者:tong |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个人权利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肖像权和隐私权作为基本的人身权利,日益受到重视。本文旨在探讨我国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保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以期为我国法律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我国肖像权与隐私权保障及剩余权限探讨 图1

我国肖像权与隐私权保障及剩余权限探讨 图1

我国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保障现状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肖像权和隐私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千零一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权,或者将他人的肖像权许可给他人使用,除法律规定的 circumstances。”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他人不得擅自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他人的肖像权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保护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从法律制度层面来看,我国对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保障已经较为完善。

我国肖像权与隐私权保障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在法律制度上对肖像权与隐私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法律宣传力度不足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于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保护已经较为全面,但许多人对这些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不够,导致侵犯他人肖像权与隐私权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执法力度不足

虽然我国法律对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执法不严、力度不够的问题。有些违法行为并未得到有效制止,使得侵权者敢于以身试法。

(三)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与隐私权,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我国肖像权与隐私权保护及剩余权限探讨

(一)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为了更好地保护肖像权与隐私权,我国应当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网络、学校等,普及肖像权与隐私权的相关知识,使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法规,从而自觉遵守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二)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

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加大对侵犯他人肖像权与隐私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故意侵犯他人肖像权与隐私权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三)完善技术措施,保护个人信息

在技术层面,应当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措施。加强用户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滥用。鼓励技术创新,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四)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纠纷解决方面,应当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括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这些机制的作用,快速、公正地解决肖像权与隐私权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在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保障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我国应当继续加强法律宣传、执法力度、技术措施和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建设,不断完善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保护制度,为全体公民提供更加充分、有效的法律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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