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照相是否侵犯肖像权:一次深入的法律探讨

作者:ぼ缺氧乖張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摄影技术越来越普及,人们可以在各种场合下方便地使用相机进行拍照。,随着摄影技术的普及,路边照相这一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在路边照相中,照相师通常会在街头、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摊位,为顾客提供拍照服务。但是,路边照相是否侵犯顾客的肖像权,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对路边照相是否侵犯肖像权进行深入的法律探讨。

肖像权的定义和内容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18条的规定,肖像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路边照相是否侵犯肖像权:一次深入的法律探讨 图1

路边照相是否侵犯肖像权:一次深入的法律探讨 图1

(2)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自然人肖像的物品;

(3)非营利性组织或者使用肖像权人取得自然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制作、使用、出版、传播包含自然人肖像的物品。

路边照相是否侵犯顾客的肖像权

(1)照相服务属于商业用途,侵犯顾客的肖像权

对于路边照相来说,其服务性质属于商业用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的规定,商业用途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权益。而肖像权作为人格权益的一种,自然适用于商业用途的场合。因此,路边照相的服务属于商业用途,其行为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

(2)顾客同意不属于排除他人侵害的依据

在照相服务中,顾客通常会在拍摄前签署一份照片使用协议,同意照相馆使用其肖像权。但是,在协议签署过程中,顾客往往处于一种弱势地位,无法充分理解协议的内容和法律后果,因此,其同意并不属于排除他人侵害的依据。

(3)路边照相不涉及隐私权

虽然路边照相可能会涉及顾客的肖像权,但并不涉及顾客的隐私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22条的规定,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进行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公开等行为。而在路边照相的场合,照相师通常会明确告知顾客拍照的范围和用途,让顾客明确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将用于拍照,并在顾客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拍摄,因此,路边照相并不涉及隐私权。

路边照相是否侵犯顾客的肖像权,存在争议。在分析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探讨。如果路边照相属于商业用途,那么其行为就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而在顾客同意的前提下,路边照相则不涉及隐私权。但是,由于顾客往往处于一种弱势地位,无法充分理解协议的内容和法律后果,因此,其同意并不属于排除他人侵害的依据。,路边照相是否侵犯顾客的肖像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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