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肖像权办法》
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传播其肖像,侵犯其人格权的行为。在我国,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这包括在网络、媒体、公共场所等地方使用他人的肖像,或者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商品包装、宣传海报等商业用途。
2. 非法传播他人肖像。这包括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他人的肖像,或者将他人的肖像制作成卡片、海报、印刷品等形式进行销售。
3. 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其他行为。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制作、使用、销售包含他人肖像的纪念品,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他人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侵犯的是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保护公民的肖像权,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法律责任。《民法典》千零一三条明确规定:“对自然人造成严重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民法典》千零一十六条规定:“构成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民的人格权,还可能对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等造成影响。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并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肖像权办法》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法,于 xxx 年 x 月 x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xx 届 xx 次通过,自 xxx 年 x 月 x 日起正式施行。为保护公民的肖像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进行规范。
条 肖像权的定义和保护范围
本办法所称肖像权,是指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未经公民本人或者有权决定的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本办法所称肖像权保护范围,包括以下
(一)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二)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制作、使用、提供、传播公民的虚假肖像或者丑化公民肖像的图像;
(三)禁止在广告、宣传、文艺作品等活动中使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图像。
第二条 肖像权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使用以及如何使用。公民有权要求删除其肖像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公民有义务尊重他人的肖像权,不得非法使用他人的肖像。
第三条 肖像权的取得和转移
公民的肖像权自出生时起即取得。公民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使用以及如何使用。
公民的肖像权可以依法转移,转移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肖像权的保护期限
公民的肖像权保护期限为终身。公民死亡后,其肖像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侵犯肖像权的责任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 肖像权的登记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肖像权办法》 图2
公民有权要求对其肖像权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民有权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一)是否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二)是否符合肖像权保护范围;
(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 法律责任的承担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监督权机关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 xx 届 xx 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