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诉状曝光!起诉某网站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权,侵犯隐私权!

作者:碎碎念 |

近日,备受喜爱的女演员杨幂因某网站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权及侵犯隐私权,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牵涉到网络权重、用户权益以及明星权益保护等诸多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权或者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看来,某网站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杨幂作为我国當红女演员,一直以瞪眼、微笑等独特的形象为观众所熟知。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此次诉讼,既是对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的有力捍卫,也是对网络秩序、用户权益的维护。

在当今网络社会,个人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网络平台的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这使得一些网络用户在行使言论自由的也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在享受网络便利的我们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尊重他人的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肖像权和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根据我国《民法典》百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隐私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使用、出版他人的个人信息。

杨幂诉状曝光!起诉某网站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权,侵犯隐私权! 图1

杨幂诉状曝光!起诉某网站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权,侵犯隐私权! 图1

在此次诉讼中,某网站未经杨幂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权及侵犯其隐私权,已构成侵权。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当对用户的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制止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

此次杨幂诉状曝光,再次提醒我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everyone must comply with the law. 在网络空间,我们同样需要尊重他人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法治的网络环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们期待在网络空间能够更加重视个人权益保护,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在网络空间中安心生活、自由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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