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肖像权的若干规定》
民法通则是中国民法典的总称,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其中,关于肖像权的条款规定在侵权责任编中,主要涉及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民法通则还规定了侵犯肖像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肖像享有的权利,包括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并有权要求他人尊重其肖像权。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在民法通则中,肖像权被视为一种人格权,是自然人独有的权利。自然人的肖像权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其肖像用于商业目的或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目的。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非法使用其肖像、恶意毁损其肖像等。这种行为会侵犯自然人的肖像权,并可能导致其损失名誉、商业利益等。
在民法通则中,侵犯肖像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消除影响是指消除对自然人肖像权的侵犯行为,使自然人的名誉、形象得到恢复。赔礼道歉是指向自然人道歉,以表示对其权利的尊重和歉意。赔偿损失是指给予自然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其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在某些情况下,自然人可以放弃或者转让其肖像权。放弃肖像权的行为需要经过书面协议,并经本人确认。转让肖像权的行为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权利义务。
肖像权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权利,自然人对其肖像享有完全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在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下,侵权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肖像权的若干规定》图1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肖像权进行了规定。重点分析《民法通则》中关于肖像权的若干规定,以指导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肖像权的保护对象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可知,我国法律保护肖像权,公民有权拥有和利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权的产生和消灭
1. 肖像权的产生
肖像权的产生主要基于自然人的生理特征和个性特征。公民的肖像权自出生时开始产生,自然人以其独特的容貌、形象等为特征,构成自己的肖像权。在公民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其肖像权受到保护。
2. 肖像权的消灭
肖像权消灭的主要方式有自然人的死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以及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肖像权。在公民死亡后,其肖像权也随之消灭。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肖像权或者经过公民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此时肖像权消灭。
肖像权的行使和保护
1. 肖像权的行使
公民享有对自己的肖像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在使用公民的肖像时,应当尊重公民的肖像权,支付相应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肖像权的若干规定》 图2
2. 肖像权的保护
《民法通则》对肖像权进行了保护,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违反规定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故意损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肖像权的滥用
虽然我国法律对肖像权进行了保护,但公民享有权利的也应当遵守法律,不得滥用肖像权。滥用肖像权的行为,如未经公民同意,擅自公开、使用公民的肖像,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公民的肖像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肖像权的竞合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发生多个权利人对于同一肖像权产生竞合的情况。多人共同拥有一个肖像权,或者多人对同一肖像权产生共有权。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肖像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公民提供了明确的权利保障。公民应当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合理行使自己的肖像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尊重他人的肖像权,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