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与肖像权:两者的名词区别及含义详解》
姓名权是指个人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保护权,包括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姓名以及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等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中设有专章规定了姓名权的相关内容。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具有人格尊严的属性,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志。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肖像的使用、保护权,包括制作、使用、发表、出版、发行自己的肖像以及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等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中设有专章规定了肖像权的相关内容。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具有人格尊严的属性,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志。
尽管姓名权和肖像权都是人格权的一种,但它们在性质、内容、保护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者的区别,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性质不同
1. 姓名权是一种基本权利,具有人格尊严的属性。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是公民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保护权,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志。
2. 肖像权是一种人格权利,具有人格尊严的属性。我国《民法典》第五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制作、使用、发表、出版、发行自己的肖像,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发表、出版、发行自己的肖像,禁止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肖像的使用、保护权,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志。
内容不同
1.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姓名以及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等权利。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包括选择、使用、改变自己的姓名;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允许他人非法使用、盗用、假冒自己的姓名。
2.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制作、使用、发表、出版、发行自己的肖像以及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等权利。公民有权制作自己的肖像,包括绘画、照相等;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但不得允许他人非法使用、盗用、假冒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但必须经过公民的同意。
保护范围不同
1. 姓名权的保护范围较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姓名权不仅包括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姓名,还包括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姓名权还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我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姓名权。
2. 肖像权的保护范围相对较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发表、出版、发行他人的肖像。肖像权只包括制作、使用、发表、出版、发行自己的肖像,不包括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权还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
姓名权和肖像权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具有人格尊严的属性。尽管它们都是人格权的一种,但它们在性质、内容、保护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两者的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姓名权和肖像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姓名权与肖像权:两者的名词区别及含义详解》图1
姓名权与肖像权是两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权利的性质、范围和保护措施,有必要对它们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对姓名权与肖像权的定义、区别、内涵和外延进行详解,以期为我国法律从业者和广大公众提供指导和帮助。
姓名权的概念与内涵
(一)姓名权的定义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保护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二)姓名权的内涵
1. 姓名权的对象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包括公民和法人。
2.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公民有权选择、使用自己喜欢的姓名,有权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3. 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肖像权的概念与内涵
(一)肖像权的定义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百零一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肖像,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出售、出版、传播。”
(二)肖像权的内涵
1. 肖像权的对象是自然人的肖像。肖像权所保护的是自然人的肖像,不包括他人的肖像。
2.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再现、使用和排斥他人侵害。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肖像是否再现,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出售、出版、传播自己的肖像。
3. 肖像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出售、出版、传播他人的肖像,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与肖像权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
1. 对象不同。姓名权是公民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保护权,而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肖像的制作、使用和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2. 内容不同。姓名权的内容包括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而肖像权的内容包括再现、使用和排斥他人侵害。
3. 保护措施不同。姓名权的国家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而肖像权的国家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出售、出版、传播等。
(二)联系
1. 都是人格权。姓名权和肖像权都是公民的人格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2. 都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对姓名权和肖像权都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与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一)姓名权的行使与保护
1. 行使。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改变姓名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如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等。
2. 保护。国家应当对公民的姓名权予以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
(二)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1. 行使。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肖像是否再现,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如肖像权用于广告、宣传等,应当征得公民的同意。
《姓名权与肖像权:两者的名词区别及含义详解》 图2
2. 保护。国家应当对公民的肖像权予以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出售、出版、传播他人的肖像。
姓名权与肖像权是两种重要的人格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本文的详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权利的性质、范围和保护措施,为我国法律从业者和广大公众提供指导和帮助。我们应当依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姓名权与肖像权,维护自身的人格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